信息公开目录
局长信箱 咨询投诉 站内留言
当前位置:站点首页 > 市审计局 > 工作动态 > 公告公示    

关于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2007年至2008年担保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单位
市审计局 生成时间 2009-12-04 15:05: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K00020-0403-2009-000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人 黎建忠
 

根据200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我局对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2007年至2008年担保资金使用效益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2008年底,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注册资本69219万元,其中:货币资金6116万元,实物资产63103万元。担保资金总量71197万元,其中:市政府投入实收资本69219万元,分宜县担保中心投入1748万元,会员费230万元。

审计表明,2007年至2008年度,市中小企业信用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扩充担保资金总量,做大担保业务增量,化解担保风险,提高担保资金效益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全面完成了市国资委下达的担保额、经营收入、代偿损失率、费用控制率等各项考核指标。

通过也审计发现,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在担保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需要纠正的问题。

  二、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风险补偿资金未按规定专户储存,影响了抗风险能力。2008年末,该“中心”现有风险补偿资金1716万元,未按照财政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银行开设专户,进行专户储存和管理。如融资担保项目一旦遭遇风险,不利于及时调度资金补救,削弱了抗风险能力。

(二)在担保项目业务操作过程和管理方面还存在着其他一些问题,有待纠正。如:(1)部分担保项目立项的初审A角、B角,主审人员,同时又是该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两者职能未相互分离,影响了担保项目决策的客观公正性。(2)部分担保项目,未按规定定期上门实地调查担保资金的用途和使用效益,并形成跟踪报告;被担保人的融资项目业务报表和财务状况报告也未按时收集、归纳、分析,不利于及时掌握被担保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保后管理也不到位。

三、审计建议

(一)对风险补偿资金未专户储存、超越经营范围等问题,要求市担保中心按规定逐一纠正。

  (二)建议市担保中心要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立担保项目风险全过程管理模式,规避和防范风险;建议市国资委、财政等部门要建立担保机构绩效考核制度和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工作。

  (三)要建立多种形式的融资担保机构。为切实缓解中小企业担保难、融资难的问题,在加快对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建设的同时,通过投资入股、招商引资等方式,引进和组建股份制或民营担保机构,构建我市新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融资平台,为中小企业经济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服务。

 
返回顶部】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
 
新余市审计局版权所有 通讯地址:新余市长青北路416号 赣ICP备07500015号
联系电话:0790-6441164 邮箱:xinyusjj@163.com 邮编:338000
建议:电脑显示的分辨率1024*768;IE浏览器6.0以上
Copyright2006-2009 WWW.XYSJJ.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