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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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全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南 |
事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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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9日由审计署、人事部联合发布的《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 |
办理对象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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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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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批准后,携带有关证件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高级审计师考试:
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对虽不具备上述条件规定的学历、任职资格或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但审计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其破格报名条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人事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审计署、人事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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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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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报名数据的准确与完整,200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报名数据继续采用报名卡的形式。报考人员报名填写报名表的同时,需填写报名卡。各设区市考试管理机构接本通知后,积极组织好考试报名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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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时间从2008年3月25日起至2008年5月15日,各设区市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和考试辅导资料征订统计工作。
(二)2008年5月25 日前,各设区市考试管理机构向江西省审计厅考办寄送“审计考试报名卡”并订购考试辅导资料。
(三)2008年9月10日前,各设区市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审计署考试中心下发的准考证及考场编排情况,完成核发准考证工作。
(四)2008年10月19日考试
初、中级资格考试时间: 上午:09∶00—11∶30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审计理论与务实。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 上午:09∶00—12∶00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14∶00—17∶00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五)2008年12月25日前,全国审计考办完成考试阅卷工作,并报人事部检查验收。
(六)2009年2月,人事部、审计署对资格考试阅卷工作检查验收,确定合格标准,下发考试结果。省人事厅、省审计厅根据本省人才需求情况,确定高级资格本年度本省合格证标准,并发送给各设区市考试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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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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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5日至5月15日 |
费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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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97号),审计署、人事部审考办字〔2002〕11号文件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价行字〔1997〕1037号)、赣财综字〔1997〕69号)的规定 。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费、考务费按每人80元收取,高级资格报名费、考务费按每人每科100元收取。 |
承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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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 |
办事时间、地点、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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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地点:南昌市中山路470号(江西省审计厅人教处)
邮编:33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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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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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南昌市中山路470号(江西省审计厅人教处)
联系电话:0791—6692184 |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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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1-6692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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